專利小知識
智慧局AEPRe方案 助加速發明專利再審查
07
Jan. 2025

背景及意義

在現有發明專利申請中,經過初審後,如果申請人的案件遭到核駁,可以提出「再審查」請求,請求專利主管機關再次審查。AEPRe的推出,是對再審查進行的加速方案,特別是針對那些初審時僅有部分請求項被核駁的案件。智慧局的方案說明指出,期待AEPRe能藉由利用初審審查結果來增進審查效能。

申請AEPRe的條件

申請人若希望利用AEPRe進行再審查,必須符合特定條件。除了需要在規定申請時點內提出AEPRe申請,申請的案件在初審中只能有「部分」請求項被駁回,意味著至少有一部分請求項未被駁回 (無不准專利事由)

對此,進入再審查階段時申請人可依據專利法第49條進行修正,以「刪除具有不准專利事由之請求項」或「單純將初審核駁審定理由無不准專利事由的附屬請求項,改寫為獨立項」的方式,使得申請案符合申請AEPRe的要求。

適用AEPRe的程序

AEPRe申請無需另外繳納規費。智慧局明確表示,一旦申請人提出AEPRe申請,若符合要求,將自動納入加速審查的程序,不再另外通知申請人。並且,智慧局將於AEPRe申請日起的6個月內,發出「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」或「審定書」。

若智慧局認為案件不符合AEPRe的要求,將會發出通知給申請人,並後續依正常程序進行再審查。但是,即便如此,申請人仍有機會針對不符合AEPRe的情形排除後,再次提出AEPRe申請。

舉例來說,如果申請案因為申請時點不符合AEPRe規定導致收到不符合AEPRe的通知函,仍然可以待符合申請時點規定的期間再次提出AEPRe申請。或者,如果因為修正不符合專利法第49條規定而收到不符合AEPRe的通知,亦可另依規定提出修正並另外提出AEPRe申請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符合AEPRe適用的申請案,並不等於即將予以核准,智慧局仍會就專利要件 (如,新穎性、進步性) 對於申請案進行比對審查。

結語

智慧局的AEPRe方案不僅簡化了流程,也為申請人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選擇。隨著這一政策的實施,專利申請人能夠更快地獲得回應,進而推動技術創新與商業發展。

本所將透過與您的緊密合作,提供專業建議和策略規劃,引導申請人為您的成果獲得專利保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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